根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通知》(厦交综运〔2025〕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40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意见时间至2025年10月11日截止。
1.电子邮件:jtw@xm.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意见”。
2.传真:(0592)2660616。
3.信函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512室综合运输管理处(邮政编码36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意见”。
附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40台)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