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1207,邮编:361001,电话:5289535,电子邮箱:jtzf-bgs@xm.gov.cn),本年报的电子版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xxg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是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厦委编〔2011〕45号)设立的,2013年1月正式履职。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隶属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局级。职责是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轨道交通、交通工程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职能。支队内设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执法案审处、执法监督处5个处室和直属大队、思明大队、湖里大队、集美大队、海沧大队(厦门东孚超限运输检测站)、同安大队、翔安大队(厦门马巷超限运输检测站)、轨道交通大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9个大队。
2023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一是充分利用局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还及时更新执法动态内容,进一步促进综合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二是自双随机工作开展以来,在厦门市交通局网站上公示“两库一单”,根据人员变化、法律法规调整、检查对象增减等做出动态调整。针对双随机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每月月底公示下月抽查计划,月初按计划进行抽查,月底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公示。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两库一单”均已公示。本年度,厦门交通执法支队通过自建系统共下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878件,包含:月任务、季度任务、半年度任务。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安部门联合检查任务108件,共计986件,除尚在检查期限内的外,均已完成检查并通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对外进行结果公示,合计出动检查人员约1900人次,进行执法检查900余次。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共进行责令改正60余次,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170余件,执法效果显著。三是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务微信以及行业期刊等发表文章1671条次,在省交通厅政务微信中刊发动态信息10条;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交通”政务微信平台刊发动态信息84条,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推行阳光执法活动。四是继续实施首违免罚与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并行,新增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即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及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截至12月,共办理首违免罚2670件,法律和社会效果良好。同时,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柔性执法的经验上,支队制定了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明确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文书填写等环节的说理要点、执法程序,实现说理式执法的流程化、标准化,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情”“理”“法”并行,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让执法过程普法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在工地开展案例普法,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开展执法开放日、基层执法站所接待日活动等,进一步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开展。五是回应群众呼声,引导公民理性维权。通过12328电话系统、12345平台等,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建议。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支队共办理12328平台投诉建议653件,12345平台投诉建议30件。办理各类上级转办14件,人民网留言7件,接待来访群众10人次,现场答复2件,受理后答复2件,依规、按时、认真向社会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3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文件1件。通过网站曝光台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所有行政处罚均已在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处罚公告类:《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公示10058条),《厦门柜客集装箱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一案》等4起听证公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交通执法支队主要通过市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各基层大队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抖音、今日头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最大程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理由和过程。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等公开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还结合普法宣传,在人流聚集地发放宣传材料,向广大群众解读有关交通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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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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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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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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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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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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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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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05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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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72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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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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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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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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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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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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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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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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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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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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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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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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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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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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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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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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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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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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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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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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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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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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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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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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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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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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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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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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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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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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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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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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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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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能力还有待提高,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完善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全面强化公开能力。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顺畅、更有序、更高效。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民众推荐抖音、今日头条、微信文章等信息公开渠道,增加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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