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2026]2号
经核查,窦*新等1147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崔*强等180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证已处于注销或吊销状态(详见附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上述驾驶员已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我局依法注销上述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上述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将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交回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楼A厅11号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窗口,联系电话:7703919),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议注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名单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