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15时30分,在厦门市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1楼听证室公开举行当事人漳州凯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一案的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5日(每天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108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因场所限制,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限于25名;
2.遵守听证会规则和听证秩序;
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4.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振动,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随便走动,不得有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5.会场不准吸烟;
6.对违反听证纪律、妨碍听证活动的主持人有权制止。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范芷瑜 联系电话:0592-5289079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