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治超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施行。
《治超条例》分为总则、源头治理、通行治理、法律责任、附则,共5个章节46条规定,在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推进科技治超、促进文明执法等方面作出规范,为全省治超全链条、全覆盖、全天候监管和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治理提供坚强支撑,有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治超条例》概述
二、总则
三、源头治理
四、通行治理
五、法律责任
请自觉遵守《治超条例》拒绝超限超载共同打造“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不愿超”可持续健康的运输环境
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来源:福建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