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邮编:361001,电话:2852832,电子邮箱:jtw@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证组织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及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5条;法律法规12条;统计信息11条;征费征收2条;行政许可3条;建设项目1条;人事信息2条;道路运输2条;资金信息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48条。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打造良好的网上政府形象。我局继续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相关文件: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二是通过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网民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定期报送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四是通过12328电话系统、12345平台及i厦门随手拍,及时受理、反馈公众申请;五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入驻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等信息;六是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七是通过“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厦门交通”视频号、今日头条、抖音号等平台发布信息。
2022年,我局积极答复公众咨询。全年共接听56445通来电,接通率99.47%,受理12328渠道、市长热线、公共安全平台、12315平台等各渠道工单84450件,实现即问即答达率到97.80%、及时转办率100%、群众满意率98.69%。
此外,今年我局推动制定出台《厦门市进一步加快跨境航空货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等重要政策。在市交通局网站、“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对政策的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并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广电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6件,历年累计179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寄送信函。
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3件,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19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原因是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我局继续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抓落实,处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与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持续加大咨询窗口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并且定期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我局创新开通“厦门交通”微信小程序,同政务新媒体“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一样,配备专门人员专职进行运营维护。依托“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不断丰富“交通出行”、“闽通卡”ETC、“证件查验”、“投诉建议”、“进度查询”和“服务评价”等功能,将“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一站式”出行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和差异化的出行服务,并且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五)加大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展开,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年度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排查,未发现违规泄密等现象。我局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事项,确保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3 |
|
规范性文件 |
1 |
8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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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359 |
|||
行政强制 |
9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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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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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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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入职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不够丰富,特别是将专业性政策解读得通俗易懂方面做得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结合机关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让解读的内容更全面,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进展、范围期限、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内容全面解读,让政策更通俗易懂。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我单 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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