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16:55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邮编:361001,电话:2660697,电子邮箱:jtw@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4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4条;法律法规12条;统计信息11条;征费征收1条;行政许可2条;建设项目6条;人事信息2条;道路运输4条;资金信息5条;信用信息公示120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7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1条。


    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相关文件: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00%上网;二是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定期报送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三是通过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网民信息公开申请;四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入驻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等信息;五是通过12328电话系统、12345平台及i厦门随手拍,及时受理、反馈公众申请;六是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七是通过“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

    今年我局推动制定出台《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市交通局网站、“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对政策的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解读。我局还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卫视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


    2020年,我局积极答复公众咨询,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共接听49957通来电,接通率99.76%,受理市长热线、公共安全平台、12315平台等各渠道工单73441件,实现即问即答达率到97.80%、及时转办率100%、群众满意率98.28%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3件,历年累计142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寄送信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

    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1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原因是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及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抓落实,处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与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并且定期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政务新媒体“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配备专门人员专职进行运营维护。依托“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我局开通“交通出行”、“闽通卡”ETC、“证件查验”、“投诉建议”、“进度查询”和“服务评价”等功能,将“厦门交通”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一站式”出行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和差异化的出行服务,并且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


    (五)加大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经排查,未发现违规泄密等现象。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事项,确保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4

     增116

     4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56

     减1390

     1526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088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处理网友咨询建议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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