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7-10-00-2022-001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1
2022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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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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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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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 (三)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 (五)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承担交通资金核算中心职责。 (八)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 (九)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包括1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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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49 |
49 |
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97 |
88 |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223 |
188 |
厦门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 |
24 |
23 |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113 |
193 |
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 |
35 |
33 |
厦门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31 |
2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交通大提升、交通强国、打通断头路项目建设任务,抓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试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新324国道提升改造、跨东海域通道、第三东通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福厦高铁(含进岛联络线和北站房)、翔安大桥、翔安机场高速路、海沧疏港通道、芦澳路、厦门大桥“四改六”等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依托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领导小组框架,强化推动厦漳泉区域铁路、轨道、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的支持,特别是对协同区部分通道项目用地审批的支持。 (二)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出台《厦门市常规公交线路规划标准与实施导则》、《厦门市轨道站点周边交通一体化设施配套建设导则》、《常规公交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办法》、《厦门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2020—2035年)》等制度办法,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落实公交地铁一体化发展近期重点推进任务清单,落实列入2021年大交办交通改善计划的19个公交中途站提升改造方案,近期重点推动一批轨道配套公交场站规划建设。 (三)推进物流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建设,落实省级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项目建设,做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部级验收各项准备;协调高铁路部门争取运力计划,保障中欧班列稳定开行,推进中欧班列引入前场增加口岸设施,协调国铁南昌局开通中欧班列跨境电商业务;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重点招商项目洽谈、落地等,加快已落地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推进在建项目序时进度。 (四)强化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落实“迎建党百年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加大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出租车行业、客货运行业、公共交通行业、在建工程行业等重点领域治理。持续优化信息化平台管理,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和有效手段,稳步推进我局系统主动创稳、常态化扫黑除恶、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五安”工程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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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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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903,655.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8990.44万元,下降9.8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94,97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930.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34,04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8,677.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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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903,655.6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8990.44万元,下降9.8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62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589.77万元,公用支出3,032.03万元; 2.项目支出871,356.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8,677.00万元。 (三)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8,20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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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930.6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3276.44万元,下降10.36%,主要是由于中央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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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54.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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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84.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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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5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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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3.7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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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2.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缴交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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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8.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交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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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0.2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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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7.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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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11,87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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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00万元。主要用于运输事业发展业务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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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1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324国道(翔安段)提升改造工程、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等公路桥遂基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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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95,047.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厦安高速运营费资金缺口、四桥一隧管养经费、道路运营维护费、桥梁隧道运营维护经费等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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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6,168.50万元。主要用于常规公交安全员经费支出和BRT场站安检机识图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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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519.4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监测运行业务费、交通质量安全专项业务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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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49,153.00万元。主要用于航线扶持专项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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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行业监管(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邮政安全专项业务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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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650.00万元。主要用于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灌口中路——国道324复线段)工程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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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169,638.00万元。主要用于常规公交运营补贴、轨道交通经营亏损补贴、BRT运营企业运营补贴等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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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177.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改善专项资金、厦门北站物业管理补助、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交通运输专项业务经费、综合执法专项业务费等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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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45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车辆路边动态检测系统平台软件、闽西南物流信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专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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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34,048.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3952万元,下降9.19%,主要是由于归口管理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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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333,35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厦门北站房扩大建设规模项目、新324国道(翔安段)提升改造工程、同安进出岛通道同安端先导工程(同集路——滨海西大道段)、海沧疏港通道支出等基建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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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8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第二东通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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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运输支出(类)民航发展基金支出(款)民航安全(项)41.00万元。主要用于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安全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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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运输支出(类)民航发展基金支出(款)航线和机场补贴(项)657.00万元。主要用于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支线航空补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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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支出(类)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路建设(项)20,000.00万元。主要用于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_翔安南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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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6.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 2022年度无相关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22.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32%,主要原因是: 加强内部控制,压缩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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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20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3.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 加强内部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相关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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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公交安检安保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及《金砖会晤环保及公共设施保障部第4次专题会议的纪要》(厦筹环保[201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置公交安保安检经费项目。 公交安检安保经费分为两项,即公交安保建设和BRT安检建设。公交安保建设项目即对公交路线的公交车上进行安保工作的安保员给予补贴。BRT安检建设项目即对运营企业购买的X光机设备及识图员进行相应的补贴。 2.立项依据 (1)公交安保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厦门市综治委《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办、省综治委<关于加强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综治委密电[2014]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在公交站点或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将安全员工资报酬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安全员后顾之忧,稳定安全员队伍。经公交安保员项目运营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请示和财政部门的审批,由财政部门对公交安保员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补贴。 (2)BRT场站安检建设项目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的要求,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配备BRT机检设备等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6]118号)和《金砖会晤环保及公共设施保障部第4次专题会议的纪要》(厦筹环保[201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厦门BRT站点配备安检X光机及识图员进行安检。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为加强公共交通安保工作,防恐防爆、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保防控体系建设,在公交站点或公交车上配备共计656名安保员。 (2)为杜绝易燃易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会造成群死群伤的违禁品进站。BRT全线共45个站点,设置70个安检点,按照1个安检点配置2个识图员岗位共计配置142个识图员岗位(含2个管理岗位)。 5.实施周期 该项目长期施行,本轮实施周期为 2022-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168.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公交安保建设项目3936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在公交车上执行安保任务的安保员。 (2)BRT场站安检建设项目2232.5万元。主要用于运营企业购置安检X光机设备以及对识图员的补贴。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集美大道等三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对集美大道、新阳大桥集美端互通立交、西滨路-杏滨路等三条道路进行绿化提升,包括道路沿线、互通区绿化提升,跨线桥、人行天桥垂直绿化,同时完善浇灌系统,路线总长17.5公里,绿化提升面积19292平方米,桥体垂直绿化总长9.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绿化提升及桥体垂直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17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0万元,其他费273万元。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集美大道等三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18〕69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代建单位: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为厦门瀚卓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监理单位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8日开工,2021年4月25日初步验收。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10月25日养护期,计划2022年2月交工验收。截至2021年12月,项目到位资金875万元,该项目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259.5万元,主要用于建安费支付213.5万元,待摊费用46万元。 5.实施周期 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2022年拟安排预算资金259.5万元,主要用于建安费支付213.5万元,待摊费用4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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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2.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69.6万元,增长23.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9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1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02.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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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806.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4,048.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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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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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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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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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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