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交法〔2022〕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3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03 16:21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物流运输联审联办

    “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扩大“一业一证”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审改办〔202130号文件要求,提升我道路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水平,我局经研究,制定了《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7日

     

     

     

    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

    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扩大“一业一证”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审改办〔202130号文件要求,提升我道路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三对关联事项联办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扎实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与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加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度,立足群众实际需要,集成办理“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事项,加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业务协同,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做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降低制度性时间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窗口。

    二、实施方式

    通过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车驾管分中心设立“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服务站”,集成“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所涉及的行政环节,强化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两部门关联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事流程

    1.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

    精简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办理流程,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申请人到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服务站提交材料办理,“一件事”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车辆转让登记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为申请人发放新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2.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

    精简机动车B2类驾驶证核发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到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服务站提交材料,“一件事”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为申请人发放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

    精简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办理流程。服务站定期统计已报废注销的营运车辆信息,经核查后,直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相关运输企业可直接到服务站打印道路运输证注销单。

    (二)编制发布办事指南

    “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三个联办事项涉及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规范办事流程。通过大厅指示牌等多渠道展示办事指南,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办结”。

    (三)宣传引导

    在初期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运行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载体,以简洁、简便的方式告知企业、群众办理“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相关事宜,并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受益者,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行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一件事办事指南

    2.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办事指南

    3.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

     

    车辆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和道路

    运输证换发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扩大“一业一证”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审改办〔2021〕30号) 。

    申请条件

    1.车辆需办理转让登记或变更登记,且拟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车辆按要求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过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可查询到车辆信息;

    3.新进入市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营运货车和农村客运车辆应当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装置。

    三、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原《道路运输证》

    转让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回收原车牌原《道路运输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属于委托代理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9.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10.旅客运输车辆应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11.危险品罐式运输车辆应提供有效罐体质量检验报告;

    1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供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13.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

    四、办理流程

    变更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

    申请人可到服务站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换发道路运输证

    转让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换发

    申请人到服务站办理转让登记及换发道路运输证当场缴费并重新核发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签注登记证书,同步换发道路运输证

    五、特别说明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需要查验的业务,须车辆查验合格。且服务站目前办理道路运输证管理部门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2

     

    驾驶员B2类驾驶证和道路运输

    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扩大“一业一证”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审改办〔2021〕30号)。  

    申请条件

    1.通B2类驾驶资格考试;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经驾驶证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一寸白底彩照3张;

    3.学籍档案;

    4.身体条件证明。

    四、办理流程

    新训驾驶员B2类驾驶考试合格后,可在服务站申请同时核发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附件:3

     

    报废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扩大“一业一证”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审改办〔2021〕30号) 。

    申请条件

    在我市登记的已报废注销的营运车辆

        三、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

    四、办理流程

    服务站定期统计已报废注销的营运车辆信息,经核查后,直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相关运输企业可直接到服务站打印道路运输证注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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