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7-13-00-2025-045
- 备注/文号:厦交2025函字6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民盟厦门市委:
《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网约车新司机减负的建议》(第20251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调研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情况,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下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的工作措施。我局与提案联系人电话沟通反馈,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措施与成效
(一)“人证”考试等待时间太长问题
我局委托市运输中心组织实施网约车司机从业资格考试,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公交集团协助做好考务安排,我市其他市场主体未取得考试资质,目前已开放鼓楼、观音山、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3个考点,每周可提供1000-1200人的考试名额,基本满足考
生需求。关于“轮流开考”事宜,特运培训考试中心共观音山和海沧2个考点,各考点均需运输中心1名工作人员使用1个密钥账号启动考试系统,每场考试需4位工作人员,目前共2个密钥账号,由于特运培训中心人手不足,当前未能实现2个考场同时开考。关于等待考试时间事宜,驾驶员报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安排考试,从驾驶员报名到考试开考全过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车证”办理隐形成本高企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网约车运营承运人责任,在所申请车辆满足条件的基础上,车辆所有人需要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明确合作关系。
对此,我局一是继续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网约车车证办理完全放开,许可系统不设限,车辆所有人发起申请即可办理,实现网约车许可“零材料”、车辆所有人“零等待”;二是多次约谈滴滴出行平台整肃排队收费问题。滴滴出行平台根据整改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了《厦门滴滴个人车证办理规定及监管方案》,保证平台将按各代办点司机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接入,公示公开司机报名时间,不允许插队和收取插队费用,并建立抽查机制,一旦发现会对相关服务点或人员做出严格处罚。
(三)“GPS”数据接入收费太高问题
根据《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网约车应当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或更高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提供卫星定位运营服务的须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目前我市经备案登记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共有15家。在实际经营中,网约车经营者可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经备案登记的卫星定位运营商之中自主选择,政府部门没有相关强制要求。
(四)岗前培训形成事实垄断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开展司机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各平台可参照《道路运输司机继续教育办法》有关规定,采取组织现场集中教育、委托经许可的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委托社会平台网络远程教育等方式,根据平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岗前培训方式。
“福建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平台”是省运输中心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开发运用的管理平台,经向平台技术支持单位了解,不存在数据接入限制,目前已有重庆云领未来科技、鲸腾、开创、智慧车联等11家网络教学平台接入,亦不存在垄断的说法。
(五)强化行业管理工作措施方面
在网约车行业管理方面,我局一是强化平台准入管理,于5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约车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厦交综运〔2025〕18 号),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开展复核;二是开展合规经营治理,自6月7日起,针对重点问题突出平台,采取暂停运力新增措施;三是规范平台调价规则,于6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调价工作的通知》(厦交综运〔2025〕24号),明确要求各平台严格执行调价规则;四是加强聚合平台管理,于7月9日印发《关于聚合平台落实核验责任的通知》(厦交综运〔2025〕24号),要求聚合平台切实履行“三证”核验责任。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加快建设司机小站,改善网约车驾驶员从业环境;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提升驾驶员职业技能水平和行业形象;强化市场运行监测,扩大市场风险提醒的覆盖率和知晓度;强化行业监管举措,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行业平稳有序。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宗泽
联 系 人:周游
联系电话:5673807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