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7-13-00-2025-019
- 备注/文号:厦交2025函字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市发改委:
《厦门市“低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第20251120号)收悉。我局为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赞同兰岚委员关于促进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建议。推动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将进一步推动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新兴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项目集聚。
二、措施与成效
我市低空经济由贵委牵头负责,2024年以来贵委牵头筹备成立厦门市低空经济工作专班,市直各相关部门参与低空经济方面工作,并制定厦门市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多次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我局均积极参与并予以响应。根据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去年已委托厦门大学开展课题研究和方案编制,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目前试点工作方案日趋成熟,争取在今年一季度定稿。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发展低空经济需要从低空生产、制造、研发、服务等各环节项目招商开始,不断培育和壮大我市低空产业基础,仅仅鼓励和发展低空飞行活动场景并不能带来产值、就业、税收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二是低空飞行活动使用低空空域,需要取得军民航在空域管理方面的支持和授权,地方政府还需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协同管控平台以及相配套的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起降场所等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军航、民航、地方低空飞行”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以优先确保军航和民航运行安全。
三是厦门高崎机场以及即将建成投用的翔安国际机场,在净空保护管理方面对低空飞行活动有一定限制,厦门行政区内可供低空飞行活动使用的空域受限很大。
下一步,建议我市综合考虑现有产业布局和临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培育低空产业基础,统筹发展低空经济所需的投入、产出以及风险因素,统筹考虑低空飞行与军民航发展之间的协同关系,加强顶层设计,为发展低空经济明确方向和路径。
我局将抓紧会同贵委、厦门大学完成城市空中交通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在低空经济发展方面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措施。
领导署名:周丹蓉
联 系 人:卢任灏
联系电话:2852917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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