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交〔2024〕函字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4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24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通厦门市现役军人公交卡的建议》(第0244号)收悉。按照分工,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报送贵局。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军人军属优待工作,《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已于2023年1月11日印发实施,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厦门户籍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可在我市免费乘坐公交、BRT和地铁等公共交通。
二、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实施公共交通免费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厦门户籍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可在我市免费乘坐常规公交、BRT和地铁等公共交通。二是落实军人、“三属”人员优待优先。军人、“三属”
人员进入长途车站、乘坐长途客运班车期间享受优先购买客票、安检、乘车等优待,可使用长途车站设置的优先通道(窗口、自助购票设备)。地铁车站均设有求助对讲装置、宽通道闸机、无障碍电梯等设备,保障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便捷出行。
关于开通现役军人公交卡的建议,我局建议由贵局牵头与驻厦部队进一步沟通联系,明确办理现役军人公交卡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如确需办理现役军人公交卡,我局建议由贵局牵头汇总、审核办卡人员信息,交由厦门易通卡公司统一制作卡片,我局将协调厦门易通卡公司在办卡过程中予以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督促轨道集团、公交集团认真落实现役军人及“三属”人员乘坐地铁、BRT、常规公交和道路客运出行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拥军环境。
此函。
领导署名:李宗泽
联 系 人:林弘博
联系电话:2852952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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