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7-02-00-2024-002
- 备注/文号:厦交法〔2024〕1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3
市委、市政府: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思想培育,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我市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4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闽执法”平台使用情况受省交通厅发文通报表扬。8月,我局分级分类执法监管机制获省交通厅通报表扬,并作为民生品牌典型案例进行推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交通系统法治思想培育
一是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年内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相关法律2次,举办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期,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任前法律考试12人次。二是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大项目亲自谋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三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质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5场次,切实把法治思维传导到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各个触角。
(二)加强交通运输地方立法,着力提升交通行业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桥梁隧道管理条例》《厦门市道路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改)》调研。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改)纳入2025年经济特区法规正式项目。
二是做严两项审查。持续推动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对《厦门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审查流程。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应清尽清”,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梳理排查政策措施41份,其中规章3份,规范性文件12份,其他政策措施26份。
三是优化法治保障能力。注重发挥驻局法律顾问助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55份,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4件,配合办理行政复议3件。
(三)聚力便民惠企提升服务,力促更优营商环境法治化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线下办”多渠道办理,上线以来,共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101件,位居全省首位。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在全省率先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全面发放,完成12类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国标化转换和信息管理,累计生成电子证照358987件,实现证件信息自动更新、营运中扫码核验、“免证办”相关业务。持续强化“掌上办”服务能力,2月起至今,推进26个高频服务事项入驻新版“闽政通”APP,实现“掌上可办”,并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利企便民。今年以来,共办理“掌上办”22519件。深化“跨域通办”服务效能,推动5个事项“跨省通办”,5个事项“省内通办”,今年以来,受益异地驾驶员达1476人。
二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进“闽执法”一体化平台应用,通过“执法掌上办”实现线上提交材料、办理违章、缴纳罚款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积极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实现多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事项,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等扰企困企问题。截止12月4日,我局依托“闽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9次,6个执法部门参与执法检查,完成检查对象9个;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动简易程序适用,累计开展从轻、减轻、首违免罚案件2895件,办理简易处罚案件4628件。
三是加强信用交通建设。积极做好双公示工作,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实现失信数据归集扎实有效。推动开展《厦门市道路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课题研究工作,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信用修复”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彰显新作为,集中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开展约谈教育、发放监管提示函,今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办理修复2000余条。
(四)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部署推动,党组牵头抓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根据省交通厅部署,刀刃向内,全面起底。对外开门搞整治,设立13处整治通告发布点位,组织开展“百千万”专项活动,共设立意见建议收集点14处,对照社会需求和意见建议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促改进。结合实际,组织谋划3个整治以来促改促治的民生“品牌”,努力使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目前,对于省交通厅下发的18项共性问题,19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分级分类提质效。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厦门市道路运输分级分类执法监管工作管理规定》,构建“一个平台、两类事项、三级对象、分级监管”新型执法监管体系。截止12月4日,已开展分级分类企业执法检查522家次(其中B级企业343家次、C级企业179家次),完成年度检查任务98.79%,对发现的问题立案查处140起,实现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双提升。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有效履职,突出执法重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许可案卷集中评查。案卷评查分为两个层面。局层面抽取行政许可案卷15件,行政处罚案卷24件,采取“交叉互评、一卷多查”的方式进行评查。执法支队层面,依托业务宣贯培训等活动,组织各大队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本年度,执法支队及各大队共开展案件评查活动40余次,评查案件664件。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交通运输领域立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更好适应新业态的发展、市民的新需求;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抓紧抓实抓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与核心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寓普法于执法之中,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和以案释法制度。
二是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地方立法,积极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切实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及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不断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发挥好驻局法律顾问助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智囊、助手作用。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持续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常态化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信用治理、一般失信企业及时提醒修复。
四是持续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建章立制促规范,更加注重治本与预防。持续抓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促进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不断提升。
专此报告。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许月姣 联系电话:285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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