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7-02-00-2024-001
    • 备注/文号:厦交法〔2024〕3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5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7-15 17:50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4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福建、厦门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法治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为加快推进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一)统筹抓好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及省厅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二)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配合完成各专项政策措施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政策和决策合法有效。坚持“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行业良好公平竞争环境。继续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助推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化。及时提交行政应诉答辩、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及相关材料,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机关决定。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扎实做好《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桥梁隧道管理条例》《厦门市道路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改)》调研工作。

      (五)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社会风险多元化化解,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共同构建行政纠纷联动预防化解体系。积极发挥12345、12328服务监督热线作用,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置行业改革、新老业态等领域的矛盾风险,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法治化

      (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和“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三个事项集成办;持续提升闽政通APP服务效能,推动更多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落实“数据最多采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填报负担。

      (七)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计划。依托抽查系统,确保全程留痕,规范实施抽查,及时归集数据。加强信用考核,实行分类监管,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

      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八)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省厅《2024年度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效。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推广运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

      (九)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围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十一)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贯彻实施“八五”普法工作,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为抓手,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组织2次法律专题培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

      (十二) 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质效。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强化以案释法,推进说理式执法与柔性执法。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等载体,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网。

      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十三)夯实信用法治基础底座。推进《厦门市交通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探索建立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类监管标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健全失信名单退出机制,明确信用异议修复流程,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信息。

      (十四)提高“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盯紧“双公示”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100%目标,规范、准确、完整上报“双公示”数据,做到应归尽归,避免疑问数据、重复数据和迟报数据产生。

      (十五)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结合“3·15”诚信宣传、“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多维度多层次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积极培树行业诚信典型,讲好交通诚信故事,营造“诚信守法、一路畅行”的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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