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7-02-00-2023-054
    • 备注/文号:厦交法〔2023〕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11-15 09:53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修订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

    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部分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行业监管的新形势新需求,我局修订《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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