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7-02-00-2023-053
- 备注/文号:厦交法〔2023〕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2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4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及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重大项目建设和交通运输保障,不断推进市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综合执法改革、信用交通建设、法治保障等工作,为奋力加快厦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述法报告,把法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3.推进地方交通立法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做好立法调研,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桥梁隧道管理条例》的法规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动态调整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督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
三、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贯彻落实《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通知》(厦交法〔2022〕11号)《厦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联合治超执法机制,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信用监管等综合监督手段,严格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
7.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法治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以及年审工作。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8.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就近办”,积极拓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做好“一件事套餐”配置工作。
9.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部门权力清单,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落实责任,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开展评估和指导,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10.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应用“互联网+监管”,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市场环境。
五、完善交通信用监管,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1.深化信用信息应用。继续探索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分类、管理和应用,不断提高“双公示”数据及时性、准确性,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建立健全失信名单退出机制,明确信用异议修复流程,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信息。
12.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政务微讯、短视频等平台,多维度多层次开展日常诚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年度“诚信交通宣传月”活动。
六、优化法治保障能力,全面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13.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共同构建行政纠纷联动预防化解体系。积极推进信访诉求法定途径解决,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置行业改革、新老业态等领域的矛盾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行业环境。积极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交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纠纷。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
14.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进公职律师有效履职,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七、加强法治思维培树,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1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加强“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的推广应用,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积极探索开辟行业普法专栏新阵地,注重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和法治文化的融合,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载体,丰富宣传活动形式,突出行业特色,提高宣传工作实效,在全行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6.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扎实推进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新修订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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