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交运输〔20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14:55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四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轨道集团、公交集团:

    2020年春节是近8年最早的农历新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据预测,春运客流总量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反向春运趋势明显,尤其是春运前期将迎来“务工流”“学生流”“探亲、旅游流”叠加的旅客出行高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让旅客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温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2020年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文杰局长任组长,林树枝巡视员、师强副局长、王文果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我局相关处室和有关单位、企业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详见附件)。各单位要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春运工作机制,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运力保障

    ㈠增加运力供给

    今年春运我市道路长途客运预计发送旅客27.62万人次,总发班2.01万班;公共交通客流量预计8040万人次。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岛外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和运力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公交车辆兜底运输轨道交通大客流疏运出租车灵活接驳和客运车辆应急保障的作用。在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与机场、铁路、码头、重点旅游景区等的衔接配合,力求各类交通方式无缝对接。一是加强道路长途客运保障。市、区两级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春运临时加班牌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督促辖区汽车客运站提前调查了解客源数量、流向和流时,根据不同的出行特点,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二是加强公共交通疏运保障。公交集团要合理调整公交运营时间,优化运营班次,加强主要交通枢纽站和旅游景点的公交疏运;轨道集团要提前预测客流,合理安排班次,重点关注厦门北站、换乘站吕厝站等重点车站客流,根据客流变化适时增加备用列车调整行车计划,有序疏运乘客。三是加强出租车疏运保障。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与铁路、民航、水运等部门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车运力,利用发送信息提醒等形式在列车、航班到达前引导出租车前往载客;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各出租车候客区域人、车秩序的维护和指挥,确保安全有序。

    ㈡强化重点区域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厦门北站、厦门火车站、高崎机场、东渡邮轮中心、五通码头、鹭江道、曾厝等重点区域制定疏运保障方案,强化值班值守,明确责任到人。其中厦门北站由公交集团为主负责保障,轨道集团配合,针对普速列车全部转至厦门北站的情况,公交集团要提前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接驳运力;厦门火车站由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主负责保障,公交集团配合。各保障单位要提前了解火车、机场、码头的班次信息,掌握客流情况,及时调配运力,满足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要牵头完善“重点区域交通保障”微信群等工具,及时发布客流信息数据,实时指挥调配运力,实现各单位间顺畅沟通和应急联动。

    三、坚守安全底线

    ㈠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平安春运”作为春运工作的核心目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

    ㈡狠抓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岛外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参与春运;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严禁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以及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景点路段行驶,以及各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严把人、车、物进出安全关、建立完善可全程追溯记录体系等制度规定。二是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运行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三是市、区两级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重点营运车辆行业监测处置系统的作用,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营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疑似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四是轨道集团、公交集团、各汽车客运站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反恐安保工作。

    ㈢加强应急处置

    各有关单位要指定并细化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预案快响应、可执行、有成效。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传送机制,根据气象预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认真组织防范恶劣天气对客货运输的影响,对低温恶劣天气可能严重影响运输安全的客运线路,应采取调班、停班等措施;协调公交集团等单位准备35台公交车和30台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运力,随时应对各种紧急突发状况。市、区两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密切关注灾害信息,做好抢险机械设备配置和检修调试,确保抢险保通队伍随时待命,能够及时投入抢险救援。轨道集团要提前做好应对大客流的组织准备,有序引导乘客进行安检和乘车,避免发生拥堵情况。

    四、注重公路管护

    市、区两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按照各自职责,一要加大专养公路养护力度。强化对普通公路重点路段和重点桥梁、隧道的运行监测,完善交通标志和安防设施,针对事故易发、易拥堵路段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二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尽量避免出行高峰期进行养护作业,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规范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合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交通疏导。对一些难以确保春运期间道路畅通的施工路段,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五、突出执法监管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开展2020年春运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交执法陆〔2019〕16号)的要求开展2020年春运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盯紧看牢道路运输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节点,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健全与公安、各区及街道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巡查执法工作,严把路面秩序管控。严厉查处超限运输、“黑车”非法营运、长途客车站外上客、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和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等重点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一批重点违法行为、消除一批隐患问题、规范一批服务行为。

    六、提升服务品质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渠道,改善出行体验,打造温馨春运。一是围绕春运“情满旅途”、志愿者“暖冬行动”、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在客运站、地铁站、公交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二是客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参与春运的运输企业要提升车容车貌、站容站貌、仪容仪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优化旅客候乘环境。广泛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方便乘客合理安排出行。各汽车客运站要创新售票、退票方式,扩大电子客票试点推广范围,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各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要认真落实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交通出行提供优先优质服务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企业对价格机制做出变动的,要提前五天报备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是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加强12328电话监督管理,强化联动配合,主动巡查网络舆情态势,通过“人、车、网”全方面监测,有效助力春运道路运输平稳运营。各单位要妥善处置乘客咨询、投诉,迅速答复、及时处理、按时反馈,避免出现被旅客投诉或媒体曝光等恶劣运输服务情况。

    七、加大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春运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正面报道,深入发掘春运故事,制作春运文化精品,进一步丰富春运科技内涵、文化内涵、时代内涵,弘扬社会正能量。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推动春运信用监管和诚信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吸引更多的旅客参与信用监督,倡导广大旅客文明诚信出行。

    八、强化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强化上传下达和突发状况处置,确保政令畅通,反馈及时。市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负责做好春运期间数据统计工作,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报送。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春运保障工作方案,于1月7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春节黄金周期间(1月24日-30日)人员值班表报送我局春运办,并于2月1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情况(联系人:樊蓉,电话:5673866)。

     

    附件: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2020年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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