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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轨道3、4、6号线站点命名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轨道交通3、4、6号线沙坡尾站等54座车站命名方案。请你司严格按照地名命名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命名后的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轨道交通3、4、6号线54座车站命名信息表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