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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物流企业防疫设施设备费用支出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10 17:45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2〕9号),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服务〔2022〕43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5A级、4A级物流企业2022年度物流企业防疫设施设备费用支出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并书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15室

  联系电话:0592-2852851(机关纪委)、0592-2852845(物流与行业协调处)

  邮    箱:XMWL2002@sina.cn

  附件:厦门市2022年度物流企业防疫设施设备费用支出拟补助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