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厦门富城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全程信通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厦字350201002365号、闽交运管许可厦字350201002740号)。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所属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运输证号:350201198153、350201235638)自公告之日起作废。上述业户应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核发的许可证件交回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