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24 08:00

倪启发(身份证3505241985****2619):

  本机关经调查、取证,查实你违反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关法律,已对你进行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22)罚字第2008号),你逾期未缴纳罚款。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闽厦直属交执(2023)催字第9号,下称“《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支队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你应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厦门市财政局指定的各商业银行缴纳罚款。你可在接到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支队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