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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7-02 17:47

 

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520日至6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11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整改,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交通运输党工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迅速行动,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整改氛围。20211月,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委班子和成员深入对照查摆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问题深入整改。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

党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印发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厦门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20201127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第一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处室)、责任单位(处室)”三级责任体系和具体的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工作纪律。

()狠抓督查落实,推动全面整改

交通运输党工委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主线,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核查”制度,每两个星期召开1次整改专题会。工委领导带着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深入挂钩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持续推动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并按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建立健全并落实制度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履行巡察整改“两个责任”有待持续压实方面

1.关于“对巡察整改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的问题

一是学深学透巡视巡察理论,强化巡察整改认识。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文章,并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和深刻意义的认识。二是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增强党规党纪意识。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率先垂范,以近几年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违纪违法案件为例,开展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三是加强谈心谈话,压实“两个责任”。党工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和单位、处室负责人31人次, 工委班子成员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要求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2.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仍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从制度上保障整改工作的长期坚持,克服前紧后松的问题,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主体责任检查和工委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带着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深入挂钩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深入推动巡察回头看问题解决。三是加强公交集团党委班子合力建设。集团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围绕集团战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快企业改革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集团战略目标实现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四是加大公交集团四大产业板块转型升级督促指导力度。明确“十四五”战略规划方向和重点工作思路,以“两大战略、三大要素、四张网络、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战略实施核心,最终落定厦门公交集团城市智慧综合出行服务商战略定位。

3.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范围不够清晰,结合本系统实际不够紧密、不够详细”的问题

一是修订议事规则。修订《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清单。二是合理安排议题内容。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工委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把关议题内容,杜绝内容空泛、无针对性、不切实际的议题。三是改进会议记录。安排具有较强记录能力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会议记录,原汁原味记录班子成员会上发言,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4.关于“党工委议题较多,但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较多,结合实际深入研究不够透彻、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议题审核。建立议题预审机制,凡上会议题,须事先经局组织人事处预审后报党工委主要领导审定,经同意后再安排上会,提高上会议题质量。二是强化跟踪督促。坚持党工委议定的事项立即办、抓紧办,对于个别进展较为缓慢的事项,处室负责人直接督办,确保党工委议定事项能够落实到位,杜绝“议而不决”的问题。三是强化对央企直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重新梳理并印发《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对于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的通知》。

5.关于“抓大事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

一是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交通强国试点。牵头编制我市《交通强国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二是先行谋划,推进国家综合性交通枢纽建设。牵头编制《厦门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进一步谋划厦门未来五年交通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厦门区域交通枢纽功能,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三是奋勇争先,提升交通辐射能力。牵头编制《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交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滨海东大道(沈海高速-海翔大道段)二期等一批工程开工建设,推动厦安高速云埔互通落地工程等45个项目完工,进一步发挥综合交通枢纽和龙头辐射带动作用。

6.关于“监督执纪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个别信访件的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严格信访件的办理程序,加强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处置措施,避免出现信访件超期办理的情况,对确实无法按时办结的,及时向市纪委信访室报告申请延期。

7.关于“严的主基调有待进一步抓紧抓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市委有关部门约谈了党工委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工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进行了自我批评。此后,党工委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把干部动议、推荐、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和廉政各个关口,整改成效明显。二是积极推动自管房产清退处置工作。对于合同期已满的,不再续签合同,并启动司法程序,进一步推动自管房产清退处置工作。

8.关于“法律宣传和纪律教育不够到位,违法违纪事件仍然多发”的问题

一是多维度强化法治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及规章、邀请局法律顾问和执法业务骨干举办新规宣贯讲座、举办“法治沙龙”活动、开展学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水平。二是以提醒谈话促抓早抓小。经常性督促各单位开展警示、纪律教育,并组织撰写观后感。2020年以来,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开展谈话函询30件。三是公交集团全面从严正风肃纪。集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回头看”以来,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建章立制抓长效。公交集团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出台基建管理制度,并通过内控手段强化风险提示及管控措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重申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五项禁令,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法制宣传确保依法依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执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整改不够,监管水平仍待提高方面

9.关于“对体制机制改革等顶层设计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标先进,健全体制。主动对标新加坡、深圳等先进城市,提出建立“一城一交”交通管理体制的改革建议。提出“整合市区各部门、各层级的交通管理职能,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一体化交通管理体制”等改革建议,推动岛外四区成立“建设与交通局”,设立交通质监科。二是主动作为,推动改革。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市大交通办、交通大提升组织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在“智慧+监管”上深挖潜力,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力量。落实“强区放权”,进一步理顺市区交通两级管理体制。强化道路管养体制,推动道路养护“同标准、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凡涉及重大、重要机构改革、人员编制事项,均安排局党组会议研究。四是稳步推进下属单位人员调整和业务交接。加强现有人员业务培训,帮助职工尽快转变角色,提升业务学习能力;优化调整部门间专业人员,调整市交通质安中心部分从事绿化养护职能相关工作人员到公路中心,并将87名养护绿化作业层工人划归公路中心管理;制定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市交通质安中心业务协作实施细则,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将原市交通质监站承担的质量安全监管项目逐步移交给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目前,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已承接新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30个。

10.关于“掌管‘交通领域钱袋子’职责有待优化”的问题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内容及处室职责分工明细表》《项目库管理流程》《项目预算资金管理流程》等规范性细则,从程序上和实质上加强资金审批管理。二是规范课题编制。《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主要根据部省级主管部门关于绿色配送创建的任务要点要求,目的是申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城市;《厦门市城市货运配送优化实施方案研究》是在推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对标其他城市研究制约我市货运配送的配套制度、发展机制等问题。课题的内容、研究重点、目标不一样三是健全课题项目管理。编制《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制定《课题项目管理流程图》《课题项目任务书评选》等规范性实施模块,提升课题编制科学性、规范性。

11.关于“行政给付方面存在政策不明、标准不清、裁量权较大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强化调查研究,提升政策扶持工作成效。分管领导带队进行专题调研,了解物流产业经营特点、行业运行规律和政策需求,核实申报政策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为物流产业健康发展开展征询。二是健全行政给付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出台《物流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程序规范办法》《购置冷链运输工具政策扶持认定办法》《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政策扶持认定办法》《在建重点物流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扶持认定办法》等四个制度,对政策实施过程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加强管控三是强化扶持项目进度管理和专门验收。按照《厦门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项目遴选,程序包括企业申报、联合现场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公示、扶持资金下达等,拨付50%扶持资金。除定期跟踪和投资数据报送外,项目实施结束时委托专家组进行验收,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专业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此基础上,拨付序时进度扶持资金和扶持资金余额。对因市场等原因未完成投资的,进行相应扣减。

12.关于“行政处罚仍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从严行政处罚。近年来共查处各类汽车租赁案件261起,案件总数约占全省案件总数42%2020年以来查处93起,同比增长145%。通过案件查处,督促3家共享汽车租赁企业办理经营许可证,纳入行业管理。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汽车租赁企业的执法监管。落实《厦门市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开展质量信誉考核,考核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逐步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再次学习《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合理。

(三)面对复杂艰巨的整改难题,攻坚克难劲头不足方面

13.关于“交通工程安全隐患不少,督促施工企业夯实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深入工地一线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警示案例,激发各参建单位人员的敬畏心理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监督执法,夯实主体责任。20206月以来,共约谈9个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行政处罚11起,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减少安全隐患。积极举办品质工程观摩推广,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开展“标准化施工、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化、装配化施工,推动施工企业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转型。

14.关于“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偏轻偏软,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强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文书制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及案例分析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加大处罚力度,落实监管责任。20206月以来,交通执法支队质安大队已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开展行政处罚11起。三是规范处罚程序,公平公正执法。组织全体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5.关于“交通工程事故仍然多发,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狠抓隐患排查,推动安全责任落实。2020年以来,市交通执法质安大队发出整改通知书313份,通报文件18份,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整改,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普法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底线思维。358人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清监管责任和边界,落实到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树立6家示范企业。

16.关于“统筹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程缓慢”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组织编制完成《基于地铁线网初步形成后公交组织的优化方案》,落实实施换乘优惠政策; 2020年共推进3批公交线网提质增效工作,共计新增40条、调整114条次,并策划了2021年第一批公交线网优化方案。二是加强场站规划建设。编制完成《厦门市城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2035年)》《厦门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强化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公交场站建设,结合交通大提升工程,推动公交场站建设,积极协调将2021年公交中途站提升方案纳入市“大交通办”2021年提升项目,梳理提出近期重点推动建设的8个轨道配套公交场站。三是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完善公交运营服务财政补贴机制;将今年部门预算中2019年结转、2020年剩余的出租车和农客成品油补贴资金调整用于BRT新能源车辆更新。四是加强路权保障。已建成开通“一横”和“一纵”公交专用道,共计81.8公里,实现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路权优先。五是逐步解决公交车夜间停放于开放路侧问题。强化现有存量公交场站的优化利用,加强对新建场站验收交付使用的跟踪,已将149台公交车全部转移进入公交场站内停放过夜。2016年以来,共新增公交场站29处,总面积15.96万平方米。

(四)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有效,整改效果缺乏稳定性方面

17.关于“党工委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多次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强化党建责任意识。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利用“厦门党建e家”“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超市”等学习平台,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班,培训人数共1030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军民共建促提升”党建共建活动,扩大基层党建影响力。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审议《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指导局属单位开展年度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稳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机关党委做实基础工作,对6个机关党支部党员进行重新调整,重新任命党支部书记,共召开党员大会150次、支委会24次、党小组会85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定期排查党建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8.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2020年度,开展4期党支部书记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市公路发展中心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培训班上就基层党组织换届要点和节点进行了解读教育,强化按时换届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提醒督促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提前半年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严格规范党组织设置。全面排查换届情况,督促提醒系统117个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核查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9.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一是推动退休党员干部就近学。落实好党员“双报到”工作,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在社区党建和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并协助退休干部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党组织。目前,28名退休党员中有22名已经或正在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二是推动退休党员干部区别学。针对6位因客观原因党组织关系保留在中心的退休党员,所在党支部成立党小组,明确1名小组长具体负责,切实解决退休党员干部党建学习与实际脱节问题。

20.关于“干部借调、借用不够规范、合理”的问题

1)关于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企业的干部、职工的问题。一是深化学习,强化人事管理纪律意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整改专题会议等形式,多次重申有关人事管理纪律要求,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增强人事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立行立改,及时清理部分不规范借用人员。交通运输党工委深入摸排梳理,厘清借用类别,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借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截止目前,已清理借用人员23名。三是健全制度,提升巡察整改长效性和稳定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四是按程序审批报备。严格按照借调人员规范管理办法,继续对不符合借用情形的人员进行清理规范。需借调人员的,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报备。

2)关于绿化养护中心向市公路学会控股的市交通建设检测公司派出在编事业干部担任总经理的问题。公路学会因管理需要,经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商,将持有的检测公司60%股权委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下属具有管理检测机构经验的事业单位——养护中心管理,双方于20107月签订了管理协议。养护中心质量检验检测科1名干部作为专业检测技术人员,被派往检测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协助公路学会负责检测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兼职期间,未发现该名干部有违规取酬行为。201912月,公路学会完成换届,该名干部于当月卸任,回养护中心检验检测科工作。今后,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严格人事管理,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不得兼职。

21.关于“举一反三不足,资产管理依然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桥隧中心开展自管房产清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房产管理。二是落实房产登记入账。19处附属生产用房为建设项目公路桥隧附属设施,桥隧中心经查阅档案资料,并函请相关单位查找房屋价值资料,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厦门市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登记入账。三是完善房屋资产管理制度。桥隧中心研究制定了《房屋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屋资产管理。对新接养的桥隧附属生产用房,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资产价值相关资料,并按房屋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时间登记入账核算。四是强化资产管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45处房产已办理产权或明确按办结处理的共40处,5处房产因存在不符合规划等历史遗留问题,暂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我局已就该问题向上级部门作出说明,并对《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同时举一反三,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资产管理自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

22.关于“招投标制度落实不佳”的问题

一是积极落实公交车车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方式整改工作。2018年审计提出此问题后,公交集团立即着手整改。2019年公交集团所有购置公交车辆所需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由车企配置,纳入车辆一并采购。2020-2021年智能公交车载设备由集团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由下属企业向中标单位采购,通过车厂配套业务提供车辆配置使用。二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试行)》,规范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制定集团总部和基层单位的内控手册(包含采购制度内容),举行内控体系建设项目结项暨成果宣贯会共计17场,进行内控体系建设和优化工作。

23.关于“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充分运用市“公务用车统计报告数据报送系统”平台,掌握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和管理使用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凡公务车辆需离开指定停车地点的,交通执法支队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完整填写派车单随车核验。对无法预知的紧急情况需要用车的,使用人员应立即电话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并于事后补办派车相关手续。二是完善公车维修程序。交通执法支队维修保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点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制度。建立车辆档案,收存车辆使用与维修信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生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桥隧中心制定《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中心生产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维修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形成完整的车辆报修管理台账。核查8部作业车辆维修情况,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作业车维修管理情况,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审批,过“紧日子”。桥隧中心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考核与培训,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车辆损坏;持续加强维修过程的审核,坚持配件能修不换总成,保持易损件的合理更换时间,进一步降低公路保洁作业成本。

2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宣传贯彻仍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提高报告意识。组织党工委(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月例会等会议深化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等法规,深入解读,不断强化报告意识202011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项法规”、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典型案例通报等,将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明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二是强化如实填报。通过安排专人“一对一”指导、“面对面”审核等方式,确保新提拔对象100%如实报告,落实“凡提必核”;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核查问题清单,逐一梳理对照,对2020年提拔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未发现瞒报漏报问题。三是开展专题谈话。202011月,党工委书记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谈话。同时,组织各党支部进行专题学习,党支部书记对填报对象逐一开展专题谈话。

25.关于“个别档案未履行纪实签名等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学习纪实制度,明确全程纪实的环节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规范记录水平。二是即查即改。全面梳理干部纪实表,并对个别纪实档案中记录人、审核人未签名的,及时补充完善。

26.关于“缺乏过‘紧日子’的意识,未能充分掌握、调配系统内部资产资源”的问题

一是提升固定资产使用率。修订《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相关细则,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二是实现资产调剂申请流程。在新OA上开发相关功能模块,实现固定资产调剂有关的申请、审核、实施等流程。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监督。将碗瑶生产基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资产由桥隧中心调拨市公路中心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率。四是健全低值易耗品实物台账。督促公交保安公司加强资产管理,将闲置的交通围挡设施提交拍卖处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工作委员巡察“回头看”期间,市交通运输党工委收到巡察组移交信访件2件,办结2件。市交通运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收到巡察组移交信访件8件,已办结5件;未办结3件,均涉及同类问题,经查,已对1人党纪立案审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党工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增强“两个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助推器,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水平。

(一)坚持对标对表,不断提高政治建设。以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认真对标对表,深化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和“八个坚定不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善于发现可能引发政治问题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风险。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增强“两个责任”。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工作来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良习气,加强信息公开、权力运行监管,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良好局面。坚持以整改工作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用具体、管用、刚性的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担当作为,加快推动交通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660735;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61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361100;电子邮箱jtj_zzrsc@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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